信件 |联合国马来西亚联盟(UNAM)遗憾地注意到马来西亚政府决定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值得注意的是,马来西亚政府被迫采取这一步骤。
法院的目的是对四类犯罪行使管辖权 – 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 – 只有在确定发生这些罪行的国家不能或不愿调查此类罪行时才行使管辖权。宪法专家对该法院任务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的分析,已有120多个国家批准了该法规。
外交部已经审议了这项法规二十多年,并作出了开明的决定,建议政府去年年底批准该法规。作为委托监督国际关系的步伐和脉搏的机构,必须给予该部考虑的判断适当的权重。
加入“罗马规约”不会削弱马来西亚的主权或影响我们的统治者,包括杨迪 – 帕尔图阿贡的高度尊重地位。
为了让人们相信,“罗马规约”的加入会破坏我们统治者的主权,这表明马来西亚人民已经允许恶作剧的威胁来战胜真相。
墨西哥国立自治大会相信马来西亚政府将重新考虑退出“罗马规约”的决定。与此同时,墨西哥国立自由大学建议,应该征求反对规约的各方的意见,并说服加入规约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地位,特权和特权。
本文作者是马来西亚联合国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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