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uk Sri J C Fong
KUCHING:“联邦宪法”第1(2)条的修正案不会改变砂拉越和沙巴在马来西亚联邦的地位。
砂拉越法律顾问Datuk Sri J C Fong指出,经修订后,仍将有13个州,包括沙捞越和沙巴,因为经修订的法案第(2)条规定:
联邦各州应 –
(a)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和登嘉楼,以及
(b)沙捞越和沙巴。
“我们仍然是国家。它没有任何区别,事实上我们已经巩固了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地位,“他说
Fong补充说,如果不修改“联邦”的定义,就不能修改第1条第(2)款。
“第160(2)条中”联邦“的定义如下:
“联邦是指根据1957年马来亚协定联合会成立的联邦。
“在不修改这一定义的情况下,马来西亚是根据1957年马来亚联邦协议成立的联邦。
联邦的定义应改为“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成立的联邦”。
他说,这意味着我们对MA63给予宪法承认,因为目前MA63没有宪法支持。
Fong告诫说,任何对宪法的修正都应该仔细研究,以便具有理想的效果,即对MA63给予宪法承认,将砂拉越和沙巴州的地位恢复到马来西亚日的地位,并解决与马来西亚日有关的其他问题。金融,石油和天然气储备,大陆架和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