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 :一名男子被控在特别法庭进行性犯罪今天的孩子们,他的女儿现在已经十五岁,对她进行了严重的暴力,强奸和身体性攻击事件。
被告36岁的单位信托代理人不认罪,并对所有人进行审判法庭口译员Zarida Sazali先生在法庭口译中宣读了各项指控。
今年1月1日至19日,上午6时至午夜,他每天在三月份每天三次,每天三十次,在八打灵再也的双溪过道的家中,每天三次进行250次肉体性交
根据“刑法”第377C条,根据“刑法典”第377C条的规定,监禁20年以上,如果被判有罪,鞭打
该名无人任职的男子也被指控对30岁以下三岁以下儿童进行身体性攻击的罪名为30次,今年7月11日至20日,每天3次。
根据“2017年性侵犯儿童法令”第14/16条的指控,可处监禁20年以上,倘若被判有罪,他将被控押
他也被控在第31(1)(a)条和第今年1月1日至7月21日期间,“女童法”2016年第31(1)(b)条,性侵犯女孩,如果被判有罪,可处监禁20年以上罚款或者两者。
该名男子还于去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时被控在同一地方强奸该名女子。
根据“刑法典”第376B(1)条,该罪名可处监禁最多30年
法庭明天继续向他发出超过400项指控,要求与该女孩发生不自然的性行为,并不允许他保释,因为涉及的罪行是严重的
此前,副检察官诺亚莉娜·阿里被起诉通知法庭,还有更多的字符
她没有提供保释,因为这些罪行不可靠,严重。
“受害人是他的15岁的生物女儿,在被捕时,他们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如果允许保释,恐怕被告的母亲因警方的报告而被提交给被起诉者的证人,特别是受害人和她的母亲,恐惧,“她说。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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