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控在太平的法院强奸自己的母亲 – 新海峡时报在线

台北:一名20岁的男子被控在今天的会议法院强奸他的自己的生物母亲3月8日

奇怪的工人要求审判,在法官Mohd Sabri Ismail之前向他阅读的指控

他被控在3月8日下午7点在Kamunting的家中犯下罪行

该罪行属于“刑法典”第376B条,最高刑期为30年,并处以

副公共检察官Safiyatun Ahmadun申请法院拒绝保释,因为犯罪涉及住在同一个家庭的儿子和母亲

代表被告的Kathan律师说,他会将此事留给法院酌情决定

法官允许一个保证金RM8,000保释金,并固定4月21日提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信是被告的兄弟和母亲,也在场。他们离开房间没有和男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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