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航机司机的福利也应该考虑 – 太阳日报

KLUANG :DAP国家政治教育主任刘钦棠表示,“2010年土地公共交通法”的修正案应考虑到电子出租车司机的福利

他在评论政府将电子邮件服务合法化的举动。

Liew表示,经修改的法案只会在不处理行业的前驱者的情况下承认,登记和处理电子邮件公司。

他还说,一个法庭应在土地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内成立,负责处理所有出租车和电子航机司机的投诉。

Liew表示,目前,Uber收取司机25%的车费作为佣金,而Grab收取20%的费用

他说,电子邮件的司机们花时间,私人车辆的使用和他们的生活在收入微薄的道路上,而在电子商务领域拥有全球和地区性业务的公司大幅度削减并将其利润遣返回国。

DAP一再呼吁政府将佣金上调15%,使司机从辛勤工作中赚取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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