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社会活动家卡西姆·艾哈迈德博士被伊斯兰教法院无罪释放,指责侮辱伊斯兰教并蔑视穆斯林当局。
奥马尔法官Amarman在叙利亚检察官员同意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的裁决之后撤销了针对82岁的卡西姆的指控。
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都裁定卡西姆的逮捕和起诉无效
他释放了卡西姆,理由是任何叙利亚检察长有权任命任何起诉人员撤销针对被告的指控。
Azzeman法官补充说,法庭不同意起诉人Mohd Hafiz Abd Hamid提交的呈件,需要起诉总监的书面批准,使他们能够撤回指控。
坐在轮椅上的卡西姆出庭,他由律师罗斯利·达兰(Rosli Dahlan)代理
3月7日,沙巴首席法官沙捞越法官理查德·马兰朱姆(Richard Malanjum)主持了一个三人联邦法庭小组,一致驳回了政府和联邦领土伊斯兰教部门(Jawi)提出的上诉许可
小组维持了上诉法院在2015年12月21日作出的决定。
本案其他申请人是总理部部长拿督斯里贾米尔·卡尔·巴哈罗姆和当时的联邦领土伊斯兰教法检察长
法院进一步命令申请人向卡西姆支付RM20,000的费用
卡西姆2014年3月27日在叙利亚高等法院审判了三起侮辱伊斯兰教和蔑视伊斯兰教当局的指控。
然后,他向民事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申请,要求发表声明,其中除其他外,贾维已经超越了伊斯兰法律和联邦宪法规定的起诉他的权力。
高等法院驳回了司法审查,但上诉法院推翻了该决定。
上诉法院裁定,卡西姆在2014年3月26日在吉打Kulim的Taman Kulim Perdana的家中被捕是非法的,因为这不符合吉打伊斯兰教法。
它还裁定,作为吉打居民的卡西姆,没有义务在联邦领土“法瓦尔”,因为他没有在联邦领土上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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