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一名维权人士被一名地方法院罚款RM10,000,用于甄选斯里兰卡内战记录片未经审查委员会批准
在上个月的判决中,治安官Mohd Rehan Mohd Aris发现Lena Hendry( pic)在裁定辩方没有提出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有罪。
他昨天判刑,亨德里罚款。
共有8名检控证人和3名辩方证人,包括亨德利,在审讯中提出了宣誓证据。
亨德利32岁,也是人权组织Pusat Komas的方案协调员,于2013年9月19日在裁判法院进行了审判,非法筛选纪录片无火区:斯里兰卡的杀戮场
英国国民卡拉姆·麦克拉(Markum Macrae)导演的电影探讨了斯里兰卡政府对岛国的泰米尔人的所谓压迫。
据说,亨德利已于2013年7月3日晚上9点在吉隆坡和雪兰莪中国人民大会堂Jalan Maharajalela进行犯罪。
“2002年电影检查法”第6(1)(b)条规定的罪名,最高可达三年监禁,一经定罪,可处以三万元以上的罚款。
Nurakmal Farhan Aziz是副检察官,而新罪犯则为亨德利辩护。
Mohd Rehan去年3月10日在判决起诉方未能证明案件的情况下,向亨德里宣判无罪。
但是,高等法院去年9月21日曾经提出上诉,搁置了针对亨德利的无罪释放令,并命令她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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