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纳吉坚持不认罪 – 马来西亚基金会

五年前,前总理纳吉布·阿卜杜勒·拉扎克(Najib Abdul Razak)在三项洗钱指控中保持了无罪认罪,相当于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基金的2700万令吉。

66岁的纳吉在法庭翻译向他宣读指控时点头,当被问及是否认罪时,他说,“要求审判”。

高等法院法官穆罕默德·扎伊尼·马兹兰(Mohamed Zaini Mazlan)今天从塞申斯法院移交后,该案件第一次被提起。

对于所有这三项指控,Najib据称通过他的三个AmPrivate银行账户接受了总计2700万令吉(这是非法活动的收益)而参与洗钱活动。

根据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第4(1)(a)条,据称Pekan国会议员于2014年7月8日在Amalanla Bank Berhad,Ambank Group Building,No 55,Jalan Raja Chulan犯下了罪行。 2001年法令。

如果被判有罪,他将面临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监禁长达五年,或两者兼施。

DPP Manoj Kurup向法院提议使用Sessions Court于2月8日对Najib实施的保释。

法院于4月17日提出要求。

去年2月8日,Najib由律师Muhammad Shafee Abdullah代理(照片),在塞申斯法院受到三项指控的指控,他对所有指控均表示不服罪,但在控方提出申请后,案件已移交给高等法院。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高等法院,法官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于周一(3月18日)修复了Najib案件的管理工作,涉及7起针对SRC资金的指控,共计4,200万令吉,此前Kurup申请提起诉讼。

库鲁普当天表示,检方将向法院通报纳吉在上诉法院提出的四项上诉。

这些上诉是针对媒体的一项禁言令,讨论了他的刑事案件的案情,追回文件,质疑任命律师苏莱曼·阿卜杜拉为首席检察官以及检方撤回证书以转移他的案件。塞申斯法院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去年7月4日,纳吉被指控犯有三项违反信托罪的指控,以及一项滥用其对SRC国际基金的头寸的指控,金额达4,200万令吉。

去年8月8日,他被控三项洗钱罪,涉及SRC基金中的相同金额。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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