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 :法院没有权力干预议会或任何国家立法议会的内部管理,免于司法干涉,规定联邦法院今天
首席法官丹斯里兰德·谢斯夫斯主持了一个五人组的小组说,豁免起因于三个主要的政府机关之间的权力分离原则,即行政部门,立法机关和司法机构
“毫无疑问,议会和州议会的事务不受司法干涉的影响,”他在裁定当时的雪兰莪州议会议长拿督滕昌im的行动宣布2011年的巴生港选区空缺不能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Raus法官说,滕根据Selango第69条合法行事宣布巴布港口巴布鲁黑沙姆阿布杜拉国家宪法,2011年1月19日空缺。
“尽管该声明是在国家立法会诉讼以外提出的,但必然与必要他说,国家立法议会的业务是根据“雪兰莪宪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
阮司长表示,滕宣布巴哈德·希沙姆席位空缺的行动是行使其管理国家立法议会内政的职能,免受法庭挑战
他说,滕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声明是
他说,这位演讲者的行为是不公正的,他有权享有保护议会的特权。
最高法院小组还由马来亚丹麦Ahmad Maarop首席法官和联邦法院法官Tan Sri Suriyadi Halim Omar,Tan Sri Zainun Ali和Tan Sri Abu Samah Nordin允许滕的呼吁搁置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裁决。
Badrul Hisham于2011年1月21日在沙阿兰高等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滕先生由于(巴德鲁·希沙姆)(国家议会)缺席国会议员宣布选区席位为期六个月,并由发言人休假。
2011年2月18日,沙阿兰高等法院对巴德鲁·希沙姆进行了裁决,他一直是巴生港队长。
上诉法院肯定了高等法院的裁决,提出滕呼吁联邦法院
Badrul Hisham在2008年3月的第十二届大选中被选为巴生港的议员。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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