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 宪法专家说,在柔佛州宪法规定的情况下,柔佛苏丹只能根据合理的理由,在国家集会或僵局时任命他自己选择的政府。
宪法法律专家,名誉教授Datuk Dr Shad Saleem Faruqi说,柔佛州宪法在任命mentri besar方面与其他所有国家都没有什么不同。
“任命mentri besar并不是柔佛苏丹的绝对酌情决定权。
“虽然国家统治者有自由裁量权,但由于他必须遵守一系列因素,因此受国家宪法的限制。
“根据柔佛州宪法第二部分第4条第(2)款,统治者应任命一名mentri besar,他是立法议会议员,但他必须得到多数人的信任,”Shad Saleem博士说。
他说,州宪法符合议会民主制,其中mentri besar必须是州议会的民选议员,而不仅仅是苏丹想要的任何人。
他还说,根据宪法所支持的民主价值观,国家宪法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部分地解读。
“如果没有这样的州议员占多数,苏丹可能会基于合理的理由做出决定,”Shad Saleem博士说。
他指出,在2009年的霹雳州宪法危机期间,州议会没有开会,当时的苏丹霹雳苏丹苏丹阿兹兰·沙阿通过与三位州议员交谈而决定了他们,他们“跳到另一边” ”。
“在一个宪法国家,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是绝对的。在任命mentri besar时,苏丹也没有特权,“Shad Saleem博士说。
他将“特权”说成具有“非法定的内在力量”。
Shad Saleem博士说,如果苏丹任命他想要的任何人作为mentri besar,并且州议会表示不信任投票,那么可能会引发该州的宪法危机。
他说虽然所有州都有自己的宪法,但联邦宪法仍有发言权。
“所有州宪法都必须包含联邦宪法中的一些基本条款,”Shad Saleem博士说。
他说,根据宪法,每条州宪法都有规定。
宪法第八附表规定了宪法君主的制度。
Shad Saleem博士说,君主和统治者不能脱离这一点,不得不遵守国家实行的议会民主制,即选举产生的州议会和州执行委员会的存在。
另一位宪法法律专家阿卜杜勒·阿齐兹·巴里博士说,从宪法上讲 – 无论是根据联邦宪法还是国家宪法 – 国王或苏丹都不能任命总理或梅特里斯贝斯。
“政府对众议院负责,而不是对宫殿负责。这是共同财富国家的法律。问题是有些人从字面上读宪法,这是错误的。
“宪法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概念与普通法律不同,”阿卜杜勒阿齐兹博士说。
在拿督奥斯曼萨皮安辞职后,如果柔佛苏丹有绝对的权利任命他所选择的新的贝特里萨斯,那么就会有很多讨论。
首相敦马哈迪尔·穆罕默德总统表示,正是该党的角色赢得了选举,任命了贝特里斯贝斯而不是国家统治者。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