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着名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已提出申请,要求首席检察官拿督斯里戈帕尔斯里拉姆领导检察小组处理其涉及950万令吉的洗钱案件。
副检察官Muhammad Izzat Fauzan说,辩方已提出动议通知和宣誓书,取消了对Sri Ram的任命。
他说这些文件已经送达了起诉小组。
“法院随后将1月24日定为高等法院法官法官林恩·劳伦斯·塞克拉的下一个案件管理人员,”Izzat在高级法院副登记官法拉赫·阿祖拉·莫哈末萨德在会议室会见后说。
在9月13日,66岁的沙菲申请退休的联邦法院法官斯里拉姆,取消了领导检察机关的资格。
他说他正在提出正式的申请,要求取消他的资格,因为斯里兰卡也是上诉法院的拿督斯里安瓦尔易卜拉欣在民事案件中代表同样的950万令吉问题的律师。
Shafee面临四项洗钱罪,涉及从Datuk Seri Najib Tun Razak收到的950万令吉。
他被指控于2013年9月13日通过两项由前总理签发的AmIslamic Bank Bhd支票获得了2013年9月13日总计430万令吉和2014年2月17日52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所得。
支票汇入Shafee的CIMB银行账户。
据称,他在CIMB Bank Bhd,J2&K1,Taman Tunku,Bukit Tunku犯下了这两起罪行。
根据“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第4(1)(a)条规定的指控,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500万令吉或最多五年的监禁或两者的罚款。
第四项指控涉及从纳吉收到的520万令吉的同一罪行。
据称,这两起罪行分别于2015年3月3日和2015年6月29日在Kompleks Pejabat Kerajaan,Jalan Tuanku Abdul Halim的内陆税收委员会进行。
第三和第四项指控属于“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a)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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