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CID首席SAC Fadzil Ahmad表示,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的嫌疑犯正在根据“刑法典”第307条,企图谋杀,以及1960年“枪支法案”第36条,管有仿制枪械。
昨天发生事件后,他们被捕,在此期间警方被迫射击数次。
昨天凌晨2时30分,在这里14号公寓的停车场区,两名驾驶丰田维奥斯的嫌疑犯多次闯入警察巡逻车,内有四名警察,试图逃跑。
这迫使警方自卫射击几枪
一枪击中了其中一名嫌犯的大腿。
另外两名嫌疑人,包括一名女子,在警察视察第七节中的嫌疑犯租住的公寓单位后,后来被拘留。
被认为被盗的玩具手枪和几部手机被发现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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