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月12日-欧洲联盟(EU)谴责雪兰莪伊斯兰教高等法院上周判处5名男子“以性侵犯为自然目的”,称这是侵犯人权的行为。
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费德里卡·莫格里尼(Federica Mogherini)在简短的声明中说,《世界人权宣言》适用于每个人,甚至包括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LGBT)社区。
莫格里尼通过发言人说:“残忍是一种体罚,构成对他们人权的侵犯,是一种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行为,是一种酷刑。”
“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双性恋者的人权受到现行国际人权法和有关国际公约的保护。
声明补充说:“《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适用于所有人类,没有任何区别。”
欧盟还呼吁立即释放这些人,并根据马来西亚的国际义务,保障和保护LGBT人的人权。
去年11月9日晚上9点30分左右,这五人被控在1995年雪兰莪伊斯兰教刑事罪行法令第52条和第28条中被定罪,他们被指控试图与一个或多个男人在班达巴鲁班吉的一间公寓里发生性关系。
27岁至37岁的男子中有4人被罚款4,800令吉,监禁6个月和殴打甘蔗6次。另一名42岁的男子被判处7个月监禁,罚款4,900令吉,并殴打甘蔗六次。
此后,由28个进步的民权组织和政党组成的团体,包括Tenaganita,所有妇女行动协会和马来西亚社会党(Parti Sosialis Malaysia),都注意到,该案的首席伊斯兰教法法官穆罕默德·阿斯里·穆罕默德·塔希尔发表了许多与事实无关的偏见性言论。
穆罕默德·阿斯里(Mohamad Asri)的言论包括说“喜欢他们”的人难以控制,必须加以隔离,导致该小组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极端偏见的情绪导致对这五个人的判决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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