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KIT梅塔卡姆:警察认为,这个十几岁的女孩,开车对南北高速公路的交通流昨天,这导致了致命的事故,在当时的“幻觉”
这是基于与青少年进行的询问会,他们在被捕时检测出安非他明使用的阳性
Seberang Prai Tengah区警察局长助理专员Nik Ros Az Az Nik Nikd Abdul Hamid说,这名少年告诉警察,她最初错过了她回家,在Permatang Pauh交叉口,并直接前往双溪道收费广场。
“她声称,当她接近收费时,约100米外,她在她面前看到一辆卡车
“她说这促使她从中间车道直接转向右车道,在同一条路上南向
“在那里,她刷了三辆车,在对面的车道上直行,对着交通,大约五公里
“这是当她的质子第二代坠入Perodua Kelisa由Mohamad Fandi Rosli,26,谁在事故中死亡”他告诉记者今天在这里
Nik Ros Azhan说,在双溪道收费附近的闭路电视摄像机镜头检查没有显示任何卡车的存在,这表明该女人幻觉
进一步的调查还显示,她在回家之前就已经和她的朋友在一起了。
Nik Ros Azhan说,尿检显示她的系统中有安非他明。然而,她的车内没有发现毒品
“我们将识别并召唤她的朋友记录他们的陈述,以确定药物的来源
“到目前为止,已经记录了八份陈述,包括现场证人。”
该案正在根据“道路运输部法”第44条和“1952年危险药物法”第15(1)条进行调查。
有人要求将案件重新归类为“刑法”第304条,导致疏忽造成死亡
Nik Ros Azhan说,第44条的监禁刑期为4至10年,而第304条只有两年的监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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