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马新社):上诉法院于星期五(11月16日)因在Negri Sembilan警察总部的电梯中骚扰女性工作人员的谦虚而判定并判处一名警察检查员两年监禁。
在允许控方上诉后,由法官Ahmadi Asnawi,Abdul Rahman Sebli和拿督Kamardin Hashim组成的三人长凳推翻了N. Prabu对指控的无罪释放。
34岁的Prabu今天被判处开庭监禁。
担任主席的艾哈迈迪法官表示,法院判决Prabu是一名警察检查员,并在犯罪时犯下了Jempol警察局总部禁毒部门的副主管,判处两年监禁。
他说这句话应该成为Prabu的一个教训,Prabu被指控在2012年11月29日中午12点30分在电梯里触摸她的乳房,从而侮辱了这位39岁女性的谦虚。
在起诉案件结束时,他最初被解职并被地方法院宣告无罪,而他的辩护却没有被起诉,高等法院维持了这一决定。
在检方提出上诉后,上诉法院命令Prabu进行辩护。
副检察官Tengku Intan Suraya Tengku Ismail出庭受审,而Prabu则由律师Datuk Hanif Hassan代理。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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