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先,马来西亚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它不是一个绝对的君主制。
苏丹可以宣布MB辞职或被取代吗?
作为一般规则,在州一级,苏丹的所有行为都必须按照menteri besar的建议(柔佛宪法第7条)进行。只有在非常有限的地区,苏丹才能行使自己的判断力。
在这方面,苏丹没有权力下令(menitahkan在他任职期间,menteri besar辞职或被替换。
除非向统治者提供可信的证据,否则menteri besar已失去大多数州议会的信任 – 如2009年霹雳州和2018年沙巴州所发生的那样。
事实上,柔佛宪法规定,如果失去大多数议会的信任,那么他们就会辞职(“柔佛宪法”第4(6)条) – 没有其他情况要求他这样做。
尊重,这样的法令将与宪法不一致。如果苏丹可以随时解雇一个menteri besar,那么menteri besar最终将在他的所有政策和行动中受到苏丹的支持,而不是国家立法议会和选民。
然后,宫殿将被直接或间接地毫不客气地拖入国家政府和政治舞台。原则上有智慧,君主制应该高于政治,而不是政治的中心。
如果menteri besar辞职,谁提名新候选人?
按照惯例,提名将由指挥大多数州议会的政党或政治联盟的领导人提出。
他或她被要求提名候选人,其他党派或联盟将支持作为menteri besar。
必须记住,宪法或法律中没有要求提名一个以上的候选人。
苏丹是否有不受限制的权力任命任何人作为MB?
确实,苏丹任命了Johor menteri besar(柔佛宪法第3条)。
但是这种权力是明确限定的(第4条) – 如果一个人只能被指定为柔佛州,那么他是 除其他外, 是柔佛集会的成员,并指挥大多数集会的信心。
从这个意义上说,苏丹酌情决定任命一个menteri besar并不是不受约束的(穆特拉克并且无限 – 它必须遵循上述宪法要求。
例如,如果苏丹任命一位受人尊敬的民联国会议员,但他不是柔佛州议员,那么这样的决定可以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人们可以从历史和判例法中学习。 1985年,沙巴面临宪法危机。
Mustapha Harun由州长宣誓就任首席部长。但是在同一天晚些时候,他的任命被撤销,约瑟夫配对基廷安(以上宣誓就职。
联邦法院认为,州长对Mustapha的任命“首先必须是合法的并且是有效的 在bonam partem (在其合法和合法的意义上)“ 并且司法机构有权决定州长在作出这样的任命时的判断是否受到损害。
因此,人们会指望某些律师进行适当的研究,然后公然宣称苏丹“绝对有权任命这些经纪人”。
如果甲基委员会辞职,苏丹可以独自行动解散州议会吗?
据报道,反对派国阵的议员正试图这样做 遇见苏丹 根据最近的事态发展,说服他解散州议会。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反对派是不诚实的。
他们非常清楚,只有menteri besar可以要求解散州议会。
当发生这种情况时,苏丹可以确认这样一个电话,或者他可以选择拒绝menteri besar的要求(柔佛宪法第7条第(2)款(b)项) – 这是他可以行使其自由裁量权的上述有限区域之一。
换句话说,苏丹有权拒绝解散州议会的号召,但他本人不能单方面解决议会的解散。
在马来西亚,包括柔佛州,宪法是至高无上的。
所有实体和主体都必须遵守我们的命运文件 – 如果我们背离其神圣的蓝图,我们的民主治理制度就会化为乌有。
LIM WEI JIET是马来亚高等法院的辩护律师和律师。
这里表达的观点是作者/撰稿人的观点,不一定代表Malaysiakini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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