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根据Bukit Aman反副,赌博和秘密社团事务部(D7)首席助理主任拿督罗哈米Md Isa的说法,可以逮捕任何身上有纹身或任何秘密社团或非法组织象征的人。
Rohaimi说,如果被判有罪,那些身上带有纹身或符号的人可能会被判入狱三年,或者最高罚款5000令吉。
他说,政府在2013年根据“1966年社团法”将72个秘密社团列为非法组织,因为他们的活动可能破坏该国的公共秩序。
他说,在被发现仍然活跃的秘密社团中,有Sio Sam Ong,Ngo Sek Kee,Geng 360,Geng Double 7,Geng 3 Line和Geng 36。
“目前,帮派成员使用纹身的次数较少,但他们的身份(作为秘密社团成员)也可以通过贴纸和横幅来检测。
“秘密社团成员的身份也可以在葬礼或节日中清楚地发现,”他说 马新社。
根据Rohaimi的说法,过去五年来共有369名秘密社团成员根据“预防犯罪法”(Poca)被拘留。
他补充说:“2002年使用”扑克和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实施'Op Cantas Khas'对打击秘密社会活动的措施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另一项开发项目中,他表示开发商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在项目现场安装保安人员和安装闭路电视摄像机(CCTV),导致秘密社团成员前往城镇郊区开展活动。
他敦促公众进行合作,告知警方秘密社团成员敲诈勒索,向他们保证不会透露他们的身份。 – 马新社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