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从周三开始,马来西亚人必须支付300至RM1,200英镑来更换损坏或遗失的护照。
关于处罚的指令是根据去年12月20日的2019年费用(护照和签证)(修正案)命令发布的,该命令已在宪报刊登为联邦政府公报。
该命令由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官方网站公布,由内阁秘书Datuk Seri Ismail Bakar博士发布,他也是政府的政务司司长。
其中一个人如果想要首次更换丢失或损坏的护照(有效期为五年),则必须支付400令吉的罚款。
对于12岁以下的儿童和21岁及以下的学生并在国外学习,他们将被罚款300令吉。对于第二次更换,他们将分别被罚款RM700和RM600,而第三次更换将被罚款RM1,200和RM1,100。
去年,入境事务处曾建议政府对护照更换处以罚款,因为因疏忽而丢失文件的人数很多。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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