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政府预计将在明年的第一届Dewan Rakyat会议上提交期待已久的独立警察投诉和不端行为委员会(IPCMC)法案。
总理府部长Liew Vui Keong表示,建立警察监督机构,取代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符合民联(PH)宣言,承诺解决和调查有关警察廉正和不端行为的问题。 。
事实上的法律部长表示已经提出并商定了建议,以确保该机构真正独立和有效,并有权解决警察部队的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建立IPCMC的框架考虑了更全面的权力。
“我们希望在所有问题和政策问题最终确定之后,在下一次会议上提出议案,”他今天告诉Dewan Rakyat。
Liew(Warisan-Batu Sapi)回复了Maria Chin Abdullah(PH-Petaling Jaya),他曾询问建立IPCMC的时间表,以及确保机构独立并有权解决问题的措施在执法机构内。
9月22日,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博士宣布内阁同意将EAIC转换为IPCMC。
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阿卜杜拉·艾哈迈德·巴达维担任总理期间设立了IPCMC的想法。
然而,在警察和其他各方反对之后,阿卜杜拉搁置了这项提议。
玛丽亚还询问了警察总监Mohamamd Fuzi Harun的声明,他说他并不反对设立监督机构,但希望维持警察的权利。
她还询问了IPCMC的结构。
Liew说,他认为Fuzi指的是联邦宪法中规定的警察权利。他引用了第140条,其中规定应设立一个警察委员会,负责任命,晋升和与警察纪律有关的所有问题。
“正如”联邦宪法“所述,这是保障警察权利的地方。如您所知,IPCMC专注于针对警方的投诉,可以对他们采取纪律处分。
“在某些方面,这与第140条相矛盾,因为警察部队将对警方采取纪律处分。根据“联邦宪法”第132和144条,法定机构不能对警方采取纪律处分行动,“他说。
对于Noraini Ahmad(BN-Parit Sulong)问及家庭部委任委员会成员的标准,以及该机构如何确保警方的权利受到保护,Liew表示委员会成立了只处理对警方的投诉。
“EAIC不能这样做(以前),并提议建立IPCMC。
“在这个时刻,会议仍在进行,以确定身体的结构。请耐心等待。在提交时,我们将公布标准和谁将被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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