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峡时报文章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作者: KC维贾扬 林俊勇先生是一辆汽车的乘客,与一辆半挂车和另一辆车发生碰撞。从那时起,他就需要全职护理。 一名六年前在马来西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失去精神能力的新加坡人于6月被高等法院判给475万新元。 受害人林俊勇的代理律师 Raj Singh Shergill 表示,这可能是迄今为止马来西亚法院判给马来西亚事故受害者的最高金额。 事故发生时林先生38岁。从那时起,他就需要全职护理。 更多的...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