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法律的可能性,以迫使污染环境的人支付清理行动和其他造成的损失的费用。
能源,科学,技术,环境和气候变化部长Yeo Bee Yin表示,该法律将成为1974年“环境质量法”拟议修正案的一部分。
她说,新法律不仅仅关注那些犯罪的个人,而且还会关注惩罚那些未能监控其预定废物流动的公司。
“污染者必须为这些烂摊子付出代价,但如果匪徒是卡车司机怎么办?我们如何强迫他们支付数百万美元的赔偿金?他们将被宣告破产,政府仍将不得不为这场混乱付出代价。
她在今天出席马来西亚工业发展金融研究有限公司绿色会议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希望通过新法律来看待如何让那些不监控废物的公司付出代价。”
当被问及何时推出新法律时,Yeo表示她的部门正在处理此事,并与司法部长Tommy Thomas保持密切联系。
“审查法律需要一些时间,但在巴西古当发生的事情肯定会有助于加快议会对该法律的提出,”她补充说。
据报道,柔佛州政府不得不花费640万令吉进行清理工作,并为因Sungai Kim Kim,Pasir Gudang倾倒的化学废物而产生有毒烟雾的受害者提供经济援助。
许多方面表示污染者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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