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政府正在研究是否有可能引入一项新法律,强迫环境污染者为清理行动及其造成的其他损害付出代价。
能源,科学,技术,环境和气候变化部长Yeo Bee Yin (PIX) 该法律将成为1974年“环境质量法”拟议修正案的一部分。
她说,新法律不仅仅关注那些犯罪的个人,而且还会考虑惩罚那些未能监控其预定废物流动的公司。
“污染者必须为这些烂摊子付出代价,但如果匪徒是卡车司机怎么办?如何强迫他们支付数百万美元的赔偿金?他们将被宣告破产,政府仍将不得不为这场混乱付出代价。
她在今天出席马来西亚工业发展金融研究有限公司(MIDF)绿色会议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在新法律中想要做的是如何让那些不监控废物的公司为此付出代价。” 。
当被问及新法律何时出台时,Yeo说她的部门正在处理此事,并与司法部长(AG)Tommy Thomas保持密切联系。
她补充说:“法律审查需要一些时间,而巴西古当所发生的事情肯定有助于加速议会提出这项法律。”
据报道,柔佛州政府不得不花费640万令吉进行清洁工作,并向因Suilai Kim Kim,Pasir Gudang倾倒的化学废物造成有毒烟雾的受害者提供经济援助。
许多方面都要求污染者代替混乱。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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