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政府加入了“罗马规约”,完全相信该国的统治者和领导人不会犯下国际刑事法院(ICC)审判的四项核心国际罪行。
外交部长拿督赛富丁阿卜杜拉解释说,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只是为了补充签署国的现行法律,起诉犯有最严重罪行的个人,即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
他说政府并没有看到统治者和最高领导人犯下这种罪行,他们担心签署“罗马规约”会影响君主的地位和豁免权。
他说:“对我们政府来说,我们完全相信,杨迪 – 帕尔图阿贡,马来统治者,总理或任何其他领导人都无意犯下国际刑事法院的四项严重罪行。”
Saifuddin在今天结束国王演讲时在Dewan Rakyat中这样说。
部长解释说,虽然犯罪行为极不可能,但马来统治者仍然会在马来西亚法院作出任何决定将此事提交国际刑事法院之前进行审判。
他说:“如果,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们犯了罪,签署国采取了必要的行动,那么就不会出现关于引入国际刑事法院的问题。”
他回答了前负责法律部长拿督斯里阿扎丽娜奥斯曼赛义德关于政府立场的问题,如果任何统治者犯了上述罪行之一,如果联邦宪法不足以解决这种情况。
赛福丁指出,国际刑事法院只扮演“最后法院”的角色,只有在该国的法律制度“无法或不愿意”采取必要行动起诉罪犯时才会被召唤。
3月4日,政府签署了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文书,旨在结束对犯罪者的有罪不罚现象,这一举动得到了几个季度的砖块。
其中,柔佛统治者Sultan Ibrahim Sultan Iskandar指责政府违反联邦宪法,签署了“罗马规约”,因为它涉及君主的权力,马来人的特权以及伊斯兰教在该国的神圣性。
更多信息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