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同意公布32个遗产遗址 – 马来邮件

4月13日,坤甸 – 彭亨政府已同意根据“2005年国家遗产法”,在全州各地公布32座遗产(第645号法),以维护这些地区的历史价值。

国家旅游文化委员会主席Datuk Seri Mohd Sharkar Shamsuddin说,该协议是在国家文物局要求宪报公布的32个遗产地点之后于2016年10月5日在国家执行委员会会议上达成的。

“国家文物局在2016年12月28日还收到了利比斯区和土地局的更多要求,宣布在该地区再增设10个遗产。”今天

他正在回答国民政府采取的行动和努力,特别是在利比斯州特别是在利比斯州的遗产遗址的拿督穆斯塔帕·龙(BN-Padang Tengku)

Mohd Sharkar还说,在32个遗产地中,有7个位于Lipis。

穆斯帕帕在补充质询中表示担忧,除了要求该车站还将在宪报刊登作为遗产地点外,该车站扩建后,该百岁的利比斯火车站可能会消失。

Mohd Sharkar说,应该与国家遗产部和Keretapi Tanah Melayu Berhad(KTMB)进行讨论

“国家文物局当然有一定的标准和历史特征,必须在宪法公布之前得到满足(作为历史遗迹),但我们可以要求KTMB保留车站现有的建筑物,或者修建一个具有类似于老建筑“,他说。 – 伯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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