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凌晨,发生了一名29岁的女子从Alor Setar被杀的事件和20人受伤的事件
39岁的穆罕默德·法里德·阿旺(Mohd Farid Awang)今天上午4时20分在高威公路KM151.9发生的事件中向贾维治法院起诉。
他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41(1)条被起诉,一经判处两年至十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至20,000令吉。
副检察官(DPP)Afiq Nazrin Zaharinan被起诉,而Farid没有代表。
Afiq要求保释金为10万令吉,因为法利奇在事件中导致一名女子死亡。
法利德然后恳求保释金额低,说他是家中唯一的养家糊口,不得不支持他的妻子和三个小学生
治安官Shamsol Azwa Martadza允许RM8,000保释一个保证金,并命令Farid的驾驶执照暂停,直到案件结束
Shamsol然后固定5月4日提及。
星期一上午的事故夺取了阿罗星29号的诺扎扎·阿齐赞的生活。
Norazah在位于吉隆坡杜塔巴士总站的沙拉莎快车公司正在前往吉隆坡市中心。
公共汽车在意外发生时乘坐27名乘客和两名司机,这些事件发生在Seberang Perai的武吉班令北行出口附近。
六名乘客受到严重伤害,其中包括司机在内的其他十四名乘客身亡,轻伤。
另外六人没有受伤,又被送到另一辆公共汽车的目的地
据报,司机有三个未完成的交通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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