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工厂工人和贸易商星期四在会议法院进行了审判,以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
36岁的Mazura Mohd Mokhtar,面对四个指控:一只雄性和六只雌性叶猴以及一只雌性和两只雄性亚洲棕榈麝鼠(濒危物种)未经许可。
动物受“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Act 716)附表一保护。
她据称在3月28日上午12时30分在Desan Pasifik的Jalan Ampang Kiri Jalan Ampang Kiri的家中犯了罪。
46岁的交易者Shabbir Ahmed Khan被控两项未经许可的女性和两只雄性黑色的猴子。
一名巴基斯坦Shabbir据说是在周一下午6点在Sentul的Al Hidayah清真寺前进行的。
根据该法第60(1)(a)条和第62条的规定,被起诉者均被指控
野生动物和国家公园部门(Perhilitan)起诉人Nazarudin Kamarudin为所有被告提供3万令吉的保释金,但建议Shabbir交出护照
在要求保释的情况下,没有代表权的内藤马郎说,她是一名工厂工人,有一名学童。
Shabbir的律师Muhammad Afif Che Had表示,他的客户是唯一的养家糊口,必须支持他的家庭主妇和他14岁的女儿
法官Shamsudin Abdullah后来为Intan Mazura和Shabbir以3万令吉的保释金,等待4月21日提出。
法官还指示,Shabbir在一个月内一次,在最近的警察局交出护照并报告,待处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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