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马新社):上个月,在梳邦再也的Sri Maha Mariamman寺发生骚乱,两名朋友被控告在地方法院,并自愿对一名市民造成严重伤害。
33岁的保安G. Daniel,34岁的送货员M. Elangovan对星期三(12月12日)法官Nurshahirah Abd Salim分别向他们宣读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他们与另一名仍然在逃的人一起被指控,并于去年11月26日下午12点30分在Subang Jaya寺庙前面对32岁的Sulaiman Abdullah自愿造成严重伤害。
他们根据“刑法典”第325条受到指控,与同一法律第34条一并阅读,并且如果被判有罪则可被判处最长7年的监禁。
Elangovan还对另外两项指控表示不认罪,据称这些指控是在同一地点和时间犯下的。
在其中一项指控中,他和仍然在逃的非法组织的其他50名成员被指控骚乱并阻止警察巡逻车离开寺庙区。
根据“刑法”第147条的规定,一经定罪,可处以最多两年或两年或两年以下的监禁。
另一项指控是妨碍公务员,其中包括警察检察官Muhamad Nazmi Zulkafli,警长Mohamad Faiz Abdul Rahim和Ahmad Zamzam Mat下士履行公职。
Elangovan根据“刑法”第186条被起诉,如果被判有罪,将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或最高10,000令吉或两者的罚款。
法院允许丹尼尔保释金4,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而Elangovan被允许保释金12,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以及每月一次在最近的警察局报到,并将他的护照交给法庭。
法庭将1月17日提起。
起诉由副检察官Datuk Salim Soib @ Hamid,Shafiq Hasim,Amir Nasruddin和Fairuz Johar进行,而Daniel和Elangovan则由律师Siti Rohaya Tajuddin代理。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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