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在叙利亚和伊拉克从事恐怖活动的马来西亚人没有公民身份被撤销,Dewan Rakyat星期二被告知
内政部在对林立恩(DAP-Segambut)的书面答复中表示,有四项标准可能导致公民身份被撤销,恐怖分子联系不是其中之一
林先生要求该部门介绍由于参与恐怖主义活动而剥夺公民身份的马来西亚人的人数
内政部表示,撤销公民身份的权利载于“联邦宪法”第24,25和26条。
公民身份被撤销的第一个标准是,如果个人已经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公民
第二个标准是个人对另一个国家的权利的要求,如投票。
“如果一个马来西亚人与非公民结婚并获得其配偶的公民身份,马来西亚人也可以撤销公民身份。”
第四个标准是当个人对自己的国家生病或通过欺诈获得公民身份时
2013年至2017年3月8日期间,共有95名马来西亚公民被确认参与叙利亚和伊拉克的恐怖组织。
从图中,8人在返回马来西亚后被警方逮捕,30人死亡
该部表示,其余57个仍在冲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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