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部公报禁止令22出版物 – malaysiandigest.com

详细说明
Published on 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08:14

PUTRAJAYA – 家政部(KDN)已经在22个出版物上刊登禁令令,生效日期为9月28日和10月3日。

该部的首席秘书拿督斯里·阿尔维·易卜拉欣表示,出版物中有10份“马来文,英文,中文和韩文的古兰经”翻译,没有阿拉伯文的原文。

“将古兰经翻译成其他语言必须用阿拉伯语的原文进行翻译,否则翻译可能不准确。根据具有一定规则的阿拉伯方式,需要进行翻译,“他在今天的发言中说,

也包括在禁令中的五个出版物,用于促进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诽谤伊斯兰教,明显偏离伊斯兰教的真正教义。

这些出版物的标题是“伊斯兰教Tanpa Keestreman:Berhujah Untuk Kebebasan”,“没有极端的伊斯兰教:自由的穆斯林案例”,第一卷和第二卷的瓦卡纳派米克兰改革,以及“乌拉马杨布坎Pabiaris Nabi”

阿尔维说,两本题为“伊斯兰教徒伊本:阿图兰 – 阿图兰·波科克”的书籍和“伊斯兰教神学家丹基因尼亚”也被禁止,因为他们被发现含有与伊斯兰教教法混淆和矛盾的元素。

根据圣训,还有另外两本名为“Sekitar Masalah Tariqat(naqsyabandiyah)”和“Meniti Jalan Hidayah:Menuju Toriqah Khotmul-Auliya”的书被禁止包含与伊斯兰教教义相混淆和矛盾的事实瓦尔·贾马赫教派

禁令中包含的其他出版物是“Tantra:搜寻迷魂药” Aku ___,Maka Aku Ada!和Sapuman:钢之人

阿尔维总统说,所有这些出版物都被认为是不利于或误导读者,特别是年轻一代,不适合作为一般阅读材料。

“这些出版物的内容能够使公众混乱,违法,不利于公共道德,”他补充说,

任何印刷,进口,生产,再生产,出售,销售,流通,出售,分发或禁止出版物的人士,均属“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第8(2)条。

如果被定罪,他们可以被判入狱三年以下或罚款不超过RM20,000,或两者兼有。

Alwi敦促那些遇到违反法律和在市场上流传的出版物,他们在03-88868047或传真03-88891682或通过网站http:// moha向该部门出版物控制和古兰经文本部提出投诉。 spab.gov.my.

– BERNAMA


阅读更多

About Malaysia

Check Also

习近平推动同马来西亚构建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推动同马来西亚构建命运共同体

2024年11月7日,中国国家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