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法律专家说,扩大首席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的诉讼是违反宪法的,而有些则表示不是宪法。
PETALING JAYA:律师穆罕默德·拉菲克·拉希德·阿里加入了声音的合唱,表示在达到强制性退休年龄后,延长首席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的条件在宪法上是错误的
拉菲克说,联邦法院的其他法官不能在司法机构中任何四个行政职位。
拉菲克说,“联邦宪法”第122(1)条提供了构成联邦法院的三类不同的法官
首先,他是司法层级的法官,首席大法官,上诉法院院长,马来亚首席法官,沙巴和沙捞越首席法官
第二类是11个联邦法院法官,第三个是根据第122(1A)条任命的“额外法官”
“当然,根据这些具体的分类,持有行政职位的人不能再增加一名法官,”他说,
拉菲克在回应周五的媒体声明时说,国王根据总理的意见,经过5月份的统治者协商后,已经任命Raus Sharif为另外的法官三年,从8月4日起,他将仍然是首席法官
同样,总理办公室的一份声明指出,祖马克·艾哈迈德·马金丁(Zulkefli Ahmad Makinudin)已被任命为9月28日两年的额外法官,他将继续担任上诉法院院长。
它说,国王早些时候接受了3月30日的提议,即将卸任的首席法官阿里夫·扎卡里亚(Arifin Zakaria)在两国达到66岁和6个月之后,任命两名追究的法官
Raus计划在8月3日退休,而Zulkefli将在9月27日退休。
第125条规定,联邦法院法官只能长达66岁和6个月的最高年龄
但是,第121(1A)条允许国王根据首席法官的意见,从任何在马来西亚高官司法机关任职的人任命额外的法官
拉菲克说,“在马来西亚高官司”这个短语,就是说这个额外的法官必须退休,不能任何行政职位。
他说,项目办的声明说,目前的首席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的任期将会延长,这显然违反了第122(1)条关于联邦法院组成的简单措辞。
高级律师Jagjit Singh星期天说,Raus和Zulkefli的任命是有效的,因为他们目前的任期的延长将在退休后生效
“如果一个人在退休后六个月后被任命,没有关系,”他说,
Umno律师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早前表示,Raus和Zulkefli任命为额外的法官是有效的,因为任命将在退休后生效
拉菲克说,国王可以依靠第130条获得联邦法院的法律意见,因为现在出现了矛盾的观点。
律师和Bukit Gelugor MP Ramkarpal Singh早些时候表示,Arifin的建议是违宪的,因为两名男子仍然在台上。
Ramkarpal表示,去年7月,前联邦法院法官Jeffrey Tan Kok Hwa被任命为额外的法官,他在退休后七个月已经回到长凳上有效
前首席法官阿卜杜勒·哈米德·穆罕默德(Abdul Hamid Mohamad)公开表示,进一步延长劳斯的任期将是违宪的,并将导致司法机构的不确定性。
前联邦法院法官Gopal Sri Ram,前事实上的法务部长Zaid Ibrahim和现任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主席George Varughese表达了类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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