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具有“诚信和治理单位”的政府关联公司(GLC)的想法当然是值得称道的。
国有企业是马来西亚经济形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常支持政府实施政策。这些GLC如何运行是一个国家重要的问题。
作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布·拉扎克昨天指出,商界重视政府对必要改革的承诺,培育创业精神,透明度,责任感和良好监管文化。
他在投资马来西亚会议的主旨发言中说,商人有这样的确定性的需要,促使政府原则上同意在所有GLC,包括国家和部属业务实体建立诚信和治理单位
这些单位将受到马来西亚反腐委员会(MACC)的监督。纳吉说,这个目标是“正是为了加强在马来西亚所有可以,应该和做的信心”
虽然我们等待有关这一举措的更多细节,但有必要考虑到政府机构拥有自己的诚信部门的经验。
2013年7月,公共服务部门发布通知,指示联邦和州各级的所有机构建立诚信单位
根据通知,目的是确保公务员在道德,伦理和爱国主义的基础上工作
这一举措也是为了遏制公共部门的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
该部门表示,这些单位将通过促进善政,加强诚信,处理不法行为的申诉,监督法律遵守情况和公共服务纪律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能,发挥作用
MACC在这方面也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政府机构的诚信部门必须由经过委员培训的认证诚信官领导
事实上,诚信单位是MACC防止腐败战略的一部分。
截至2015年12月,近900家机构成立了诚信单位。现在自通告公布四年之后,政府诚信单位及其认证诚信官员积累了大量数据,案例研究和教训是合理的。
MACC的年度报告确实涵盖了这些诚信部门的活动,但也许现在是对这些单位的有效性和影响进行全面审查的时候了
研究结果和建议应该公开,以便更多的人可以从知识中受益。这将是及时的,所以当GLC开始建立诚信单位时,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将清楚地了解到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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