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Kajang县长法院判处一名宗教教师被判处六个月监禁,最高罚款为RM2,000,因为该男孩拒绝祈祷,因此对他11岁的学生造成伤害。
地方法官Nor Afidah Idrisn在发现辩方未能在辩方结束时对检方的案件提出合理怀疑后,对24岁的穆罕默德·阿迪布·阿卜杜勒·哈利姆作出判决。
“法院对辩方没有提出合理怀疑感到满意。 “刑法典”第323条中的要素已经确立。被召唤的人(穆罕默德·阿迪布)因此被判处六个月监禁,并被罚款两千令吉,“她补充说。
然而,由律师Khairul Amin Abdullah代理的穆罕默德·阿迪布呼吁暂停判决,等待他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也没有Afidah允许暂缓判决,但下令今天支付罚款。
穆罕默德·阿迪布支付了罚款。
2017年8月16日下午2点25分,穆罕默德·阿迪布被指控在5岁的学生自愿造成伤害,他们在2017年8月16日下午2点15分在Kajang的Bandar Seri Putra的一所学校用拄着拐杖鞭打男孩的腿。
根据“刑法典”第323条,他被控以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RM2,000或两者的罚款,如果罪名成立。
在缓解期间,Khairul Amin要求Muhammad Adib获得良好的行为保证,理由是他的年轻人,去年5月结婚,现在有妻子支持。
起诉的副检察官Muhammad Hairul Iqram Hairuddin表示,虽然Muhamamd Adib还很年轻,但他已经足够成熟,能够区分好坏。
出席今天会议的还有穆罕默德·阿迪布的妻子和父母,以及由其总统诺拉马·苏迪曼代表的非政府组织Persatuan Gerakan Kebangkitan Pendidik Kebangsaan(Pendidik)。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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