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学生也被裁判法院罚款RM5,000
治安法官Siti Hafiza Jaafar命令被告以强调第五条原则阅读鲁能国家,涉及良好的行为和道德。
“犯罪(侮辱苏丹)可以监禁,但你还在上学,作为你和他人的教训,应该给予惩罚性的惩罚,”她在交出判决之前说。
这位19岁的学生下个月正在为Sijil Tinggi Persekolahan Malaysia(STPM)考察而进行考察,认为对网络设施的使用不当,传达对苏丹的攻击性评论,意图通过Twitter应用。
犯罪行为于10月13日晚上10点半在巴林棉兰棉兰举行。
这项指控是根据“通信和多媒体法”第233(1)(A)条作出的,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一年监禁,或一经定罪,或两者相等。
代表学生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一名律师Awatif Ahmad Bashir说,他的客户对他的行动表示悔恨和道歉
本案副检察官是Irna Julieza Maa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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