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罗洲律师想要Raus,祖尔克夫利重新考虑职位 – 今日免费马来西亚

沙特阿拉伯沙捞越法学会和沙捞越倡导者协会

任命的时间和方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公众对司法机构的看法和信心。

Petaling JAYA:沙巴和沙捞越律师团体已经要求首席法官劳斯·谢里夫和上诉法院院长祖尔克夫利·艾马德·马金丁(Zulkefli Ahmad Makinudin)考虑到公信力在司法机构决定是否在强制性退休年龄后才能上任的潜在风险。

这些团体表示,他们对于法官和英国“联邦宪法”第122(1A)条授予国王的宪法权力的纯粹性质和能力毫无疑问。

“但是,很明显,任用/延期的时机和方式肯定会引起各种问题,特别是公众对司法机构的看法和信心,”他们说,

他们的关切在沙巴法学会主席Brenndon Keith Soh和沙捞越总统助理协会主席Ranbir Singh Sangha今天发表的联合新闻稿中表达。

他们的回应是在7月7日政府公布之后,国王接受了前首席法官阿里夫·扎卡里亚的建议,任命Raus和祖勒克利为额外的法官

此外,国王根据总理的意见,经过5月份会晤的统治者会议后,任命Raus和Zulkefli继续担任现职。

Raus的任期是从8月4日起三年,而Zulkefli将从9月28日起在现任行政职位两年。

两个协会都提出了各种问题,包括:

•第122(1A)条允许任命目前担任高级司法职务的人

•第122(1A)条允许联邦法院的其他法官被任命为特定时间段,而不是在某些案件中被指定

•第122(1A)条是否允许任命联邦法院的额外法官为首席法官或上诉法院院长?

•第122(1A)条是否允许首席法官就他在退休后任何期间未来任命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或上诉法院院长的新任法官向国王提供咨询意见?

•根据第122(1A)条的规定,当联邦法院的法官人数不足时,可否进行任命,没有大量重要的公共利益案件需要更大的法官?

“应该指出的是,如果任何一个上述问题得到否定回应,任命将违宪。”声明说,

第122(1A)条规定,根据首席法官的意见,国王可以任命在马来西亚担任高级司法职务的任何人的具体任期或目的

协会说,任命并非通过司法委任委员会进行,而且还有其他有关的联邦法院法官没有被认为适合担任首席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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