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上诉法院允许伊斯兰教中的姐妹们(SIS)挑战在Selangor宣布穆斯林妇女权利组织偏离伊斯兰教的宪法法令(法令)
正义Tengku Maimun Tuan Mat命令SIS司法复审的优点由另一位高等法院法官审理
“我们不同意高等法院法官在管辖权问题上的初步反对意见,”她周四在一个装箱的法庭上说
三人小组一致允许SIS提出上诉,但没有就讼费作出任何命令,并于3月9日提交高等法院。
上诉法院法官Justis Abdul Rahman Sebli和Zaleha Yusof
后来,SIS主要律师A. Surendra Ananth说,裁决意味着民事法院有权根据宪法理由听取对法令的质疑
高等法院(上诉和特别权力)法官Hanipah Farikullah法官于2016年6月24日裁定该问题属于伊斯兰法院的管辖范围,并补充说,法庭是伊斯兰法的一个决定性问题
在允许初步反对意见时,Hanipah法官援引了“联邦宪法”第121(1A)条,其中规定民事法院对伊斯兰教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没有权威
SIS执行董事Rozana Isa在星期四的立即回应中表示,她很高兴,因为SIS现在有机会在高等法院得到充分的审理
一开始,Surendra辩称,法律中没有条款允许伊斯兰教法院的管辖权解释有关公司的联邦宪法。
Surendra补充说:“这个法官只是一个自称宗教的人,而SIS是一个公司不能宣称宗教,”他补充说,法特瓦拒绝了他的客户的权利。
Surendra还认为,另一位高等法院法官Asmabi Mohamad法官在2014年12月10日给予SIS的许可后,在裁定其申请不是轻率之后启动司法复审。
SIS通过其公司SIS论坛(马来西亚)提交了对Selangor Fatwa委员会的法令的司法审查,名为Pemikiran Liberalisme dan Pluralisme Agama
2014年7月刊登的法特瓦宣布SIS论坛(马来西亚)赞同自由主义和宗教多元主义,因此偏离伊斯兰教义
前法律部长Datuk Zaid Ibrahim和SIS联合创始人Zainah Mahfoozah Anwar是共同申请人
在2014年10月31日提交的司法审查申请中,SIS论坛将雪兰莪法塔瓦委员会,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S)和雪兰莪州政府作为受访者
SIS论坛说,有争议的法特瓦允许任何被认为自由和复数的出版物被禁止和检获
此外,它要求任何形式的社交媒体,促进这些内容受到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监控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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