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妇女权利活动家和虐待幸存者对政府不将婚内强奸定为犯罪的决定表示支持。
针对副部长Hanipa Maidin于周二(10月30日)在议会宣布的消息,妇女团体敦促政府保护所有妇女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侵害。
“我们对副部长的评论感到失望,并敦促政府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
“婚内强奸经常发生在家庭暴力的背景下。通过不承认婚内强奸,我们赋予虐待者权力,并传递信息,丈夫可以强奸他们的妻子,”妇女援助组织的通讯官Tan Heang-Lee说。
马来西亚圣大学2014年的一项全国性研究显示,马来西亚半岛的每个合作女性中有9%在其一生中经历过家庭暴力,其中11%的人称“强迫性行为”是一种虐待形式。
研究显示,这种暴力的一个主要风险因素是,男性认为自己有能力对被认为性别较弱的女性实施暴力。
“这表明马来西亚约有10万名女性在其一生中遭到亲密伴侣的强奸,”Tan说,强调迫切需要将婚内强奸定为刑事犯罪。
目前,马来西亚的强奸法排除了已婚夫妇。
“这意味着如果丈夫强奸他的妻子,妻子就不会受到强奸法的保护。
“这个例外实际上源于英国殖民法 – 而不是宗教,”她说。
伊斯兰教的姐妹们(SIS)在一份声明中对Hanipa关于婚内强奸“难以在法庭上证明”的陈述提出质疑,称其为可耻和不负责任,因为它暗示当事情困难时,“可以视而不见它”。
SIS表示,强迫妻子做爱的行为直接违反伊斯兰教义,因为婚内强奸是一种身体虐待和精神折磨。
“由于伊斯兰教明显不允许婚内强奸,目前的做法纯属文化性质,不能归咎于'宗教因素',”它说。
“只是因为副部长发现”定罪的可能性“很低,并不能否定我们社会中存在这种暴力行为以及被困在这些困境中的妇女遭受的痛苦,”它补充说。
同样“极度失望”的是婚姻强奸幸存者,他希望被称为Neelambika。
“家庭暴力不仅限于身体虐待。婚内强奸是另一种形式的虐待。配偶上的强迫性行为不是出于爱情。
“婚姻是妻子享有平等权利的伙伴关系。她是否应该服从并提交?”她说。
Tan补充说,许多国家已经废除了这一例外。最近,新加坡宣布承诺将婚内强奸定为刑事犯罪。
“我们不需要制定新的婚内强奸罪。我们只需要删除马来西亚强奸法中的例外情况,该法律不包括已婚夫妇。换句话说,马来西亚的强奸法应涵盖所有人,无论他们是否已婚,”谭说。
“刑法典”第375A条确实承认“丈夫因性交而造成伤害”的罪行。
“然而,这项规定是不充分的,因为强奸可以在没有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发生,例如通过醉酒或其他形式的胁迫。这条规定也没有认识到强奸基本上是关于没有同意而不是造成伤害。
“此外,对这种罪行的处罚最多只有五年,相比之下,强奸最多只有20年,”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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