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BU:一名女子今天在此被高等法院判处死刑五年前她丈夫的谋杀案
Datuk Norcahaya Arshad法官说,36岁的灵杭Tsyr曾于三月十一日凌晨凌晨三时三十五分殴打三十一岁的黄敬奎叛逃他们的汝拉乌卢美奈拉家中,
“被告根据”刑法典“第302条被起诉被定罪,并被定罪并被判处死刑,直到死亡为止,”她说。
当法庭口译员将这句话以普通话读给她时,她的头鞠了一躬。
银行信贷恢复部门被指控与男朋友金国权31岁犯罪。
Norcahaya在这个信念的理由中表示,Ling和Tiong不仅仅是亲切的朋友,经常保持联系他们之间的短信和电话的证明。
她说,这样就驳回了被告的要求,他们之间的沟通只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每天至少有20条短信。没有什么可以表明她对其他客户也是这样做的,“她说,补充说,积极的沟通表明他们不仅仅是朋友
根据“刑法典”第304(a)条,根据“刑事责任法”第304(a)条规定的罪犯,凌侯莹28岁的罪犯已被起诉,定罪,罪名为凶杀案,并未被判死刑,并被判处16年徒刑'监禁在2013年10月1日。
Norcahaya说,被告通过向Tiong解锁的卧室门户提供资料,帮助和怂恿了这起谋杀案,后来他通过短信指示凌犯谋杀案
她说谋杀案是在死者离婚后开始的
在此之前,凌和汤被释放,并没有被指控为谋杀而被指控无罪。
控方提出上诉,并于2015年2月10日上诉法院允许上诉,并根据“刑法典”第109条恢复了对两人谋杀的指控,同时附有同一条例第302条。
但是,Tiong失踪了,仍然很大,死者的家属向公众提供了RM50,000的奖励来找到他。
Ling的辩护律师Roger Chin和Lim Heng Choo申请将她从Sibu Central Prison转到古晋监狱,等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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