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未谋杀而被判入狱的中国男子获得了460万元人民币(67万美元)的国家赔偿金 - 其中包括190万元的“精神伤害”和250万元的“人身自由丧失”。 ”。 据新闻网站Thepaper.cn报道,现任50岁的刘忠林于周一获得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金。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