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城:包括两名医生在内的四名男子今天在这里向法院起诉,健康证明给公共交通工具,无需经过适当的健康检查程序
54岁的Lim Geok Huat,57岁的Chan Ah Kow被根据“刑法典”第471条被起诉,该法案可根据“刑法典”第465条处罚。
如果被判有罪,双方将面临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职。
同时,54岁的Kamal Fasha Hussain博士和48岁的See Teik Guan医生根据“刑法典”第415节被起诉,该条与“2009年SPRM法”第28(1)(a)条一并阅读, “刑法典”第417节
如果被定罪,他们最多可处以五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职。
据说医生已经向想要更新其公共服务车辆牌照(PSVL)的公共交通工具提供证明,而无需进行健康检查。
林和陈被认为是“跑步者”。
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的检察官艾哈迈德·加扎利·穆罕默德·纳德里执诉所有案件。
艾哈迈德·加沙利要求保释金定为10万令吉
律师CP Ang代表Lim,Jason Khor Jit Sheng代表Kamal Fasha博士和See Teik Guan博士,而Lawyer RSN Rayer代表陈。
在缓解情况下,所有律师都要求法院减少艾哈迈德·加沙利提供的保释金额
法庭允许每名被告人RM6,000,并于7月14日提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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