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联邦法院拒绝沙阿兰议员哈立德·萨马德的 (图) 质疑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传教伊斯兰教的宗教法律的合宪性
由首席法官Md Raus Sharif领导的三人小组一致拒绝休假,理由是缺乏成效。
哈立德呼吁沙阿兰高等法院作出决定,不得根据“雪兰莪伊斯兰法律行政法令”第119(1)条作出司法复核。
该小组还包括马来亚艾马德·马奥罗夫人首席法官和阿西亚·阿里法官,并下令支付10万令吉的费用给被告,伊斯兰祈祷团(MAIS)。
哈立德律师由Nadzratun Naim Ammad Azizi律师代理,Suzana Atan代表MAIS。
去年11月,上诉法院也驳回了上诉,理由是该事宜应直接与联邦法院接触,不得以高等法院的司法覆核方式提出。
法律上的挑战是为了回应哈立德1月17日由巴生下伊斯兰教法院罚款2,900令吉,因为没有凭据教伊斯兰教。
他于2011年8月16日晚上10点至11点半在巴生Taman Seri Sementa举行的一场舞会上被定罪。
根据“联邦宪法”第48条,Amanah通讯主任可能会失去座位,因为立法者如果被定罪并被判处超过一年的监禁或罚款超过RM2,000,自动被取消资格
他支付罚款,并已向伊斯兰教法院提出上诉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