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马来西亚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教和道教咨询委员会敦促国会议员反对PAS的私人法案
“由于该法案将对国家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感到有责任挑战我们在议会中当选的代表,履行他们的庄严宣誓所要求的义务,以维护和保护体现了国家的长期地位“,委员会在星期五的声明中说。
私人会员条例草案旨在进一步授权伊斯兰教法院,赋予他们对犹太教罪行的更严厉惩罚的管辖权。
11月24日,PAS总裁和Marang MP Datuk Seri Abdul Hadi Awang宣读了一项动议,修正1965年“伊斯兰教法院(刑事管辖权)法”,加入30年监禁,10万令吉罚款和100鞭子。
目前,根据1984年最后一次修正案的处罚允许监禁期不超过三年,或罚款不低于RM5,000或不超过六鞭。
MCCBCHST也呼吁马来西亚人在3月份的下次议会会议上反对该法案。
“我们一贯坚持说,没有必要在马来西亚这样的多种族和多宗教社会中实施hudud。”
MCCBCHST说,如果有修改宪法的企图,它将违反联盟党成员在1957年和沙巴和沙捞越在1963年达成的协议。
另外,MCCBCHST说,“联邦宪法”第4条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任何违反“默迪卡法”的法律应当无效
“即使沙巴和沙捞越与新加坡一起形成马来西亚(1963年),也没有明确的意图引进宗教法律,”它说
委员会补充说,马来西亚这样一个多种族的国家不能改变宪法的世俗性,允许执行宗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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