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卫生部证实,市场上的21个辣椒样本不符合1983年“食品法”和1985年“食品法规”中与农药残留有关的标准。
总干事Noor Hisham Abdullah博士表示,该部的食品安全和质量部门一直在监测该国边境和当地市场的进口辣椒。
“监测工作已于1月开始。共分析了503个辣椒样本,包括来自越南的样本,结果发现21个样本(4.2%)不符合1983年“食品法”和1985年“食品法规”关于农药残留的要求。
“已经采取了执法行动。
“卫生部将继续监测蔬菜,包括辣椒,以确保遵守该法案,”他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说。
希沙姆说所有进口食品都受法律约束,相关方有责任确保遵守法规。
他解释说,不遵守规定是违法行为,如果罪名成立,违法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三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担心食品安全问题的公众可以联系最近的地区卫生办公室或州卫生部门。
他们也可以联系该部 http://moh.spab.gov.my 或食品安全和质量部门的Facebook页面 www.facebook.com/bkkmhq。
昨天,一家当地报纸报道称,尽管政府自9月14日起暂停了该商品的进口许可证,但越南的走私红辣椒被发现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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