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国外犯下的罪行,Riza Aziz也可以在马来西亚受到指控:DPP – The Sun Daily

吉隆坡:尽管Riza Shahriz Abdul Aziz所指控的罪行发生在国外,前总理拿督斯里纳吉布拉扎克的继子可能会被指控在马来西亚法院。

副检察官Ahmad Akram Gharib说,“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第82(1)(e)条允许对该国人民进行起诉,即使该罪行是在国外实施的。

“根据该法案,任何对国外马来西亚政府财产犯下任何罪行的人都可能被视为该罪行是在该国境内的任何地方实施的,”他今天接触时说。

他正在对42岁的Riza案进行评论,他被指控参与洗钱活动。

Riza是Red Granite Pictures的所有人,今天在会议法庭上对五项洗钱指控表示不认罪,金额为2.48亿美元(12.5亿令吉),据信这些款项被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1MDB)挪用。

他被指控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南花街525号洛杉矶主城市城市国家银行和2011年和2012年新加坡圣马克塞大道7号#32-01 Suntec Tower One的BSI有限公司犯罪。

与此同时,关于红色花岗岩与美国司法部(DOJ)达成和解的指控,控方团队中的艾哈迈德阿克拉姆说,这是民事和解,并没有从刑事指控中清除他。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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