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月18日 – 德威集团的前成员在1990年代受欢迎,被判处10日安邦治安法庭几个月的监禁,今天在这里,六年前有两项拥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和尼米西泮的计划。
法官Haslinda A. Raof在37号的Noor Azreen Mohd Johari(也称为Irene)通过了这项判决,因为被告认罪了这两项指控
5月12日,她被起诉当天被起诉10个月,第二次被判入狱9个月,法院判处同期执行。
根据收费,现在在电讯公司工作的艾琳被指控拥有0.28克的药物甲基苯丙胺和0.95克尼米西泮
据称,他们在2012年10月9日上午1时30分左右在这里的Taman Permata Jalan Cangkat Permata的一所房屋犯下了这两项罪行。
“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2(2)条所订的罪行,规定最高可达五年监禁,最高可处10万令吉,或两者兼职。
早些时候,在没有代表身份的艾琳,促请法庭判处轻刑,因为她不得不支持六个孩子,只在电讯公司工作。
副检察官Raihanah Abd Razak要求相应的刑罚,因为艾琳以前没有出庭,直到发出逮捕令。 – 伯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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