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在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举行选举之后,十六名前巫统成员今天赢得了对该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权利。
由沙巴首席法官和砂拉越David Wong Dak Wah领导的三人联邦法院法官允许他们在两个法律问题上对申请提出上诉。
它们是:“社团法”第18C条是否阻止法院裁定与政党事务有关的任何诉讼,是否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1条;鉴于Semenyih Jaya Sdn Bhd诉Pentadbir Tanah Daerah Hulu Langat(2017)和M Indira Gandhi诉Pengarah Jabatan Agama Islam Perak(2018年),Pendaftar Pertubuhan诉Justine Jinggut(2013)联邦法院的判决是否仍然是一项好法律)。
在这两种情况下,当时的联邦法院法官Zainun Ali认为司法权始终掌握在法院手中,并且似乎表明1988年对第121条的修正是无效的。
Zainun还认为,在国家法令和联邦法律中的罢免条款是违宪的,因为受害方无法在法庭上寻求补救。
在巫统于1988年撤销注册后,修订了“社团法”,以阻止政党成员质疑最高党政部门负责人的决定。
为16名申请人出庭的律师Mohamed Haniff Khatri表示,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驳回了司法审查,因为他们受到最高法院2013年裁决的约束。
“社团法案排除了法院对行政决定进行调查的管辖权,”他说。
他说,在本案中,法院受到限制,不会质疑政党的决定。
代表社团注册局(RoS)的联邦法律顾问Shamsul Bolhassan表示,第18C条作为一个罢免条款,阻止了党员允许法院审理他们的投诉。
“由于政策决定,”下议院条款(根据“社团法”),“他说。
三个月前,上诉法院驳回了16人的上诉,称其没有理由背离高等法院的裁决。
“社团法第18C条明确规定党内事务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不能由法院审查,”法官Badariah Sahamid在作出一致决定时表示。
然后 – 巫统Seri Merpati Pandan Indah分支领导人Salihudin Ahmad Khalid和他的15名成员寻求对该党进行司法审查,理由是它通过推迟党派选举违反了宪法。
他们将RoS和Umno执行秘书Ab Rauf Yusoh任命为受访者。
在5月9日大选前几周,该组织试图质疑巫统的合法性,称该党应该每三年举行一次选举,领导层只能推迟18个月的民意调查。
他们后来被巫统解雇,将该党告上法庭。
在失去联邦政权之后,巫统在六月举行了党内选举。艾哈迈德·扎希德·哈米迪当选为总统,穆罕默德·哈桑当选为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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