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前高等法院负责人伊德里斯·舒胡德(Idris M. Shuhud)当高等法院今天宣布洗钱和接受贿赂罪时宣布无罪释放。
拿督阿斯曼·阿卜杜拉法官作出决定后,允许伊德里斯对他的定罪提出上诉,判处四年监禁和超过二千万令吉罚款 – 据称在2009年之间贿赂和洗钱385,500令吉
在伊德里斯无罪中,法院裁定,上诉人最好的朋友,第18检察证人(SP18),卡马鲁丁·莫哈德·道德(Kamaruddin Mohd Daud)的证据显然违背了辩方
“他说,”付款的证据是通过支票,大多数是通过律师转移的,法院还发现这笔款项是一笔来自朋友的贷款,“他说,
阿斯曼补充说,如果有的话贿赂给予和接受的意图,交易可以是现金
“由于上述原因,法院因此允许上诉,并将所有八项罪名的上诉人无罪释放,并处以罚款和监禁“阿兹曼统治”
2015年2月6日,51岁的伊德里斯因会议法庭因涉嫌贿赂Penaga Orbit和Genius Response导演Kamaruddin被罚款2,012,500令吉,以换取批准技术投标评估,商业投标评估和服务完成证书
他于2009年3月5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支票和存款分期付款,共收取4笔RM3.3万的回扣。
三岁的父亲在同一时期通过支票和存款洗澡了另外四项洗钱RM385,000
他据称用这笔钱购买和翻新他的房子
马来西亚反腐委员会(MACC)副检察官Mohamad Fadhly Mohd Zamry和Mohd Farez Rahman起诉,Idris由律师Rahmat Hazlan代理
法官作出判决后,他的家人在法庭上装满了“阿拉姆杜利拉”(赞美上帝),他的家人,在法庭上作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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