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据卫生部称,在投诉学生吸食电子烟之后,在全国范围内,一些价值140万令吉的电子烟容器装有怀疑含有尼古丁的液体。
卫生部执行部,卫生部总部和公共卫生发展部(监察局和法律部门)于星期二(8月20日)开展了联合行动,卫生总干事Datuk Dr Noor Hisham Abdullah说。
他说,他们检查了78处房屋并没收了66,988瓶或怀疑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容器。
他在周五(8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补充说:“卫生部认为学生吸食电子烟的问题是由专业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社交媒体严重提出的。”
Noor Hisham博士表示,任何含有尼古丁的制剂都属于根据1952年“毒药法”管制的C组毒药,只有持牌药剂师和注册医生才能提供和销售此类制剂用于治疗。
根据“1952年药品销售法”和“1984年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条例”,任何含有尼古丁的制剂都必须在药物管制局注册,他补充说。
他说,未经注册的产品制造,所有权和销售违反了规定,违法者可能会根据“药品销售法”第12(1)条受到处罚。
Noor Hisham博士表示,所有案件都将根据“毒药法”第13条进行调查,如果被判有罪,违法者可被处以不超过3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的罚款。
年龄在18岁及以下的人不得吸烟或咀嚼或购买或拥有任何烟草制品,无论是为了自用还是在其他地方,如果在他们身上发现,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液体,都可能被没收,他们可能会被没收。他说,发现不超过RM1,000。
该部门敦促制造商,经销商和销售商停止他们用尼古丁和父母准备产品的所有活动来监督他们的孩子。
卫生部还提醒公众,使用电子烟作为戒烟治疗的一种形式需要进一步研究,世界卫生组织尚未发表任何声明支持戒烟,他说。
那些希望戒烟的人应该从州卫生部门获得建议,或者去www.jomquit.moh.gov.my,他说。
对于任何关于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的投诉,公众可以访问http://www.pharmacy.gov.my/或任何药房执法部门或致电03-784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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