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KAN NENAS:来自这里聚会的两个新加坡人因未经有效许可进入该国而被罚款3,000令吉。
Sessions法庭法官Aizatul Akmal Maharani在周五(11月16日)在移民拘留所的特别法庭承认犯罪后,对这两名21岁的男子处以罚款。
这两人并没有在10月20日凌晨时分在Bangunan Sultan Iskandar海关,移民和检疫大楼的移民柜台停留。
第二天,当他们试图通过检查站离开时,他们被抓了。
根据“1959/63移民法”第6(1)(C)条,两人均未获得有效的通行证或许可证进入该国。
根据该法案,最高刑罚是罚款10,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移民检察官Sarvena Giman起诉了此案,而两人则由一名律师代理。
两人都支付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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