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两名马来西亚女子因去年在西澳大利亚的火车上炫耀现金后试图走私134万澳元(380万令吉)而被判入狱。
35岁的Oon Yoke Peng和Hew Han Yueh试图将资金从西澳大利亚走私出去,在火车官员面前炫耀现金,然后试图告诉警察他们是通过卖淫和赌博赚钱的。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这些妇女从悉尼前往珀斯收钱,目的是在去年6月返回悉尼并将其交给另一个人。
据报道,西澳大利亚州地方法院于周四(8月8日)宣布,当他们试图购买到悉尼的门票时,信用卡无法正常工作并且在火车官员面前打开了现金袋。
“火车官员对他们看到的现金(并且与警方联系)感到惊讶,”法官迈克尔鲍登被引述说。
这些妇女乘火车前往卡尔古利,并在那里被捕。
Oon和Hew承认犯有犯罪所得的钱,在法庭诉讼期间需要翻译。
澳大利亚日报报道,Oon被判处三年零九个月的监禁,而Hew则被判处三年零三个月。
法院听说Oon招募了Hew,告诉她她可以赚到4,000澳元(11,000令吉),而Oon将获得2万澳元(RM57,000)。
据报道,Hew从马来西亚来到澳大利亚,希望赚钱回家,但很难找到工作。她的丈夫然后离开了她,她转向使用甲基安非他明。
“你是穷困潦倒,迫切需要钱,”鲍登法官引述说。
Oon在18岁时有两个孩子,19岁时离婚,2016年来到澳大利亚。
法庭获悉,她的难民申请被拒绝,她很难找到旅游签证上的工作。
鲍登接受了这些女性的懊悔,没有先辈,并且因为远离家人而在监狱中面临更多的困难。
不过,他也表示普遍威慑是一个重要的量刑因素。
鲍登法官说:“人们犯罪以获取金钱,而你在洗钱方面的便利使得更难以发现这些人。”
悉尼先驱晨报指出,另外两人已经因犯罪被判刑。
据报道,被送往澳大利亚以促进洗钱并向妇女提供现金的Tong Tan被判入狱五年零九个月。
雇用和驾驶汽车的Chieng Tan被判入狱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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