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谢谢,Khairuddin,Chang提出撤销破坏费 – 今天免费马来西亚

法院明天裁定是否应该被直接无罪释放或不履行无条件从事律师反对有条件的政府要约。

但是,二人组织不需要无罪释放。

政府律师Awang Armadajaya Awang Mahmud通知会议法庭法官Wan Norisham Wan Yaakob,控方正在中止诉讼。

“为了正义和公平,我们不追究这个案子。我们希望被告被释放,但不等于无罪释放“他说。

然而,Khairuddin和Chang的律师坚持认为,他们的客户应该被宣告无罪,因为他们的头上不应该有任何费用。

如果给予无罪释放,控方不能再按照同样的事实再次收取费用,但是放行会使检察机关再次对付这些罪名。

为Khairuddin出庭的律师Mohamed Haniff Khatri Abdulla表示,两人仅在五个海外派出所出席并不等于犯有罪。

“如果有诉讼,辩方将表明指控是无效的,”他补充说,

哈尼夫说,辩方也会透露,这项指控是由“有权力的”造成的。

”检察官现在提出的放行意味着他们可以再次被起诉,这类似于匕首挂在头上,“哈尼夫说,

代表张的律师扎努尔·扎卡里亚(Zainur Zakaria)表示,提出释放意味着控方只是将费用推迟到另一天。

Wan Norisham明天将决定是否释放或只释放Khairuddin和Chang。

根据“刑法典”第124L条,两人在2015年年底共同被起诉在警察局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提出报告。

收费表明,两人分别在巴黎警察经济和金融犯罪司司长办公室,伦敦查林十号警察局,瑞士伯尔尼总检察长办公室,香港维振警察局,新加坡警察局总部

他们在这些地点在2015年6月28日至2015年8月26日。

费用表示,他们的行为是为了破坏马来西亚的银行和金融服务。如果证明这一罪行,他们可以将他们关在监狱长达15年

去年12月,上诉法院维持高等法院的裁决,即他们所面对的指控不是安全罪行,因此他们有权在案件结果之前有空。

政府希望这对对待高等法院法官审理,据说这项指控是与安全有关的罪行。这意味着它可以使用2012年的“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Sosma)对抗二重奏。

两人在否决保释后,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在下级法院受审。

高等法院法官Mohd Azman Husin在2015年11月18日发现,对他们的破坏罪是不安全的。

然后,案件进入Sessions Court,Sosma程序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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